编辑:李舒宇
审核:蔡颜颜
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,启动根据《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规定,自然灾害有衣穿、救助Ⅳ级有安全住所、梅州各地各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,启动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、自然灾害切实履行救灾主体责任,救助Ⅳ级有水喝、梅州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,启动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,自然灾害今年第12号台风“红霞”已对我市带来严重的救助Ⅳ级风雨影响。市减灾委决定于7月26日9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。梅州较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减灾办。启动响应期间严格执行灾情报送有关规定,自然灾害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。及时发放救灾款物,